近日,徐闻法院圆满解决一起离婚后抚养费纠纷案件,双方就抚养费的支付达成调解协议,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了物质保障。
原告邓某荣与被告邓某景因性格不合于2020年9月28日办理登记离婚手续,约定双方婚生双胞胎儿子邓某玮、邓某翔由原告邓某荣抚养,被告邓某景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3000元,直至两孩子年满十八周岁。但被告邓某景一直未依约定支付抚养费,原告邓某荣遂向徐闻法院起诉,要求邓某景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元,并按协议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,被告邓某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之诉,请求判令原被告共同生育的儿子邓某玮变更由被告邓某景抚养,抚养费由各自负担。
徐闻法院承办法官敏锐地察觉到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本案的突破口,及时与被告取得联系,从孩子健康成长和被告法定义务的角度反复做被告的思想工作。最终,在法官的耐心解释和反复劝说下,双方在和谐的氛围中达成一致协议,被告邓某景同意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元,自2021年6月起以每月1500元标准向原告支付当月抚养费,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,并撤回变更子女抚养权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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